厦门湖里区华光路二号院,现在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地方。 院子不大,围墙不高,门口没有挂牌。偶尔有外地人路过,掏出手机拍张照,本地人从旁边骑车经过,头都不抬一下。 可二十多年前,这个院子里发生过的事情,整个厦门都讳莫如深。 院子里有一栋七层小楼,外墙贴着暗红色的瓷砖。不新,不豪,甚至有点土。站在湖里区任何一条街上望过去,它混在一堆九十年代的旧建筑里,毫无存在感。 但当年,有些人一听到“红楼”两个字,脸色就变了。 那栋楼里每一层做什么,什么人来,什么时候来,来了之后待多久,背后都有一套极其精密的安排。不是随便谁都能进去的。进去了,也不是随便就能出来的。 我们先说一个人。李纪周。 这名字现在很多人已经没印象了。但在九十年代末,他的职务说出来,干走私的人听了要抖三抖——公安部副部长,同时兼任全国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副组长。 这两个头衔叠在一起意味着什么?全国范围内,凡是走私大案要案的协调、督办、部署,他都能插手。他知道哪个关口在查什么,知道哪个地方要搞专项行动,知道哪些案子已经进入实质性侦查阶段。 按理说,这样的人,应该是走私分子最怕面对的一张脸。 可后来的调查结果,把这种“按理说”撕了个粉碎。 从1994年下半年开始,到1997年8月,短短三年时间,李纪周利用担任公安部部长助理、副部长的职务便利,多次收受贿赂,干预下级公安机关查处走私犯罪活动。 收了多少? 人民币一百万,美元五十万,港币三万。全都来自一个人——厦门远华公司的赖昌星。 他干了什么? 受赖昌星请托,出面干预海南公安边防部门对一艘外籍油轮违法进口柴油的查处。帮远华公司办理香港、内地两用汽车牌证。多次滥用职权,要求广东有关公安机关放行和退还涉嫌走私被查扣的汽车和货物。 一个负责全国打击走私的副部长,替走私集团办的事,桩桩件件,都在打击走私的对立面。 法庭后来认定,李纪周受贿数额特别巨大,犯罪情节特别严重。2001年10月22日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 李纪周当庭表示认罪服判,没有上诉。 一个副部级高官,从被查到判,前后不到两年。 速度很快。 但故事不是从这里开始的。 赖昌星出生在福建晋江。1958年。家里穷,兄弟姐妹八个,他排老七。小时候在晋江一带卖过破烂,没念完小学就出来混社会了。 七十年代偷渡到香港,后来又以港商身份回到晋江。1991年在香港注册了远华国际有限公司,1994年成立厦门远华集团。 晋江那个地方,出海的人多,做生意的人多,穷怕了的人更多。 赖昌星身上有一种闽南商人特有的东西——他跟你说话的时候,脸上永远是笑的,语气软,姿态低,让你觉得这个人没什么攻击性。但他心里在算什么,你猜不到。 远华最初做的是成品油走私。 九十年代中期,国内成品油市场供应紧张,计划内和计划外价格差得离谱。一吨柴油从新加坡运过来,走正常报关,关税加增值税一扣,利润薄得可怜。不报关呢?一吨的差价就是几百块。一船几万吨,利润用亿来算。 远华不是唯一做这件事的。当时整个东南沿海,从广东湛江到福建泉州,成品油走私遍地开花。大家的手法大同小异——绕关、伪报、闯关。区别只在于规模大小,还有谁能把海关和边防的关系摆得更平。 赖昌星比别人狠的地方,是他从一开始就不打算做“小生意”。 九十年代中后期,厦门海关征收的关税、增值税等加起来,三年总共只有五十多亿。而在基本相同的时间里,仅被查实的走私偷逃税款,就有三百亿。 三百亿对五十亿。 这个数字摆在一起,问题的性质就很清楚了:不是海关没有能力查,是有人不让查。 远华走私成品油最猖獗的时候,平均每三天就有一艘万吨油轮在厦门卸油。走私最疯狂的那几年,远华用不报关的方式走私进口的成品油超过四百五十万吨,是厦门关区同期正常报关进口量的一倍多。 一倍多。 也就是说,厦门关区正常进口的油,还没有远华一家走私进来的多。 要做到这个程度,光靠几条小船偷偷摸摸卸货是不可能的。必须要有港口、海关、边防、商检、港务整条链条上的人配合。少一个环节,整条链子就断了。 赖昌星很清楚这一点。他也很清楚,光搞定基层的小人物不够。基层的关系能让你活一阵子,但上面一旦动了真格,底下的人保不住你。你必须找到一个真正能“说话”的人。 他要找的,不是厦门海关的某个科长,也不是福建省里的某个厅长。 他要找的是一个在北京能压住场面的人。 红楼就是为这件事准备的。 赖昌星花了1.4亿建这栋楼。七层,五千平米。从外面看,就是普通写字楼的样子。但里面每一层都有讲究。 一层是大厅,挂着“鸿运当头”的书法,红木框子装着。不是“鸿”,是“红”。赖昌星对红色有偏好,觉得红色带财运。 二层是餐厅,四个包间,红木圆桌,旁边还摆着棋牌桌,能同时坐四五十人吃饭。厨师从外面高薪请的,酒是特级好酒,菜从闽南沿海直接送,有的从广东空运。 三层是桑拿和按摩。进口的双人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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